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2019年入稟,指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Facebook公開直播中,指控他在元朗7.21事件中,帶人入元朗及作出挑釁行為,相關言論詆毀其聲譽,構成誹謗;相關案件原排期今年8月開審。何君堯一方早前針對林卓廷在「7.21案」中被裁定暴動罪成,申請新增相關裁決作辯護證據,而林卓廷就以案件正提上訴為由,向法庭申請無限期押後本案。高院法官楊家雄周三(16日)開庭聆訊,在林卓廷方不反對下批評何君堯方新增證據的申請,另指不能無視林卓廷的刑事上訴申請,如上訴成功定罪便會無效,認為押後合乎邏輯及公平,平衡各因素後下令把案件無限期押後,直至上訴庭頒下判決或林撤回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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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如上訴失敗 會考慮撤回本案訴訟
本案原告為林卓廷,被告為何君堯,兩人今均有列席聆訊;林卓廷身穿西裝,不時在犯人欄內低頭抄筆記,旁邊有懲教人員看守;何君堯就在聆訊途中到庭,並在法官短暫休庭時離去。
林卓廷在「7.21案」中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暴動罪成,判囚37個月,何君堯一方今年3月申請修訂令狀,及法官陳廣池指林在Facebook發帖引人入元朗等判決,作為證據供抗辯。林卓廷一方不反對修訂,但因林正就該宗暴動案提定罪上訴,故於今年4月9日提出,無限期押後本案至上訴庭頒下裁決為止。
林卓廷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,陳詞指林如成功推翻定罪及判刑,屆時或需時重新修訂令狀;惟如林上訴失敗,被維持定罪,直言本案等同「We are dead already」(我們已死),屆時林便會考慮撤回訴訟,而本案亦會終止。
官指押後是合乎邏輯及公平做法
何君堯由大律師梁希賢代表反對把案件押後,指相關上訴仍處很早階段,甚至未有聆訊排期,按上訴庭繁忙緊湊日程,或在2026或之後才處理上訴,質疑法庭如批准押後,變相會令何君堯需無了期等待,又強調本案已是在2019年提控的案件。
法官楊家雄就回應,指7.21案是近期才作裁決和判刑,不認為何是無了期等候,同時強調上訴庭在處理日程上一直安排妥當。楊官續指,本案原已排期8月審訊,料各方預期盡快知悉結果,他之後在短暫休庭後即日作裁決,批准何一方加入證據的申請,又指林的定罪具結論性,亦與本案相關,不能無視林正提出的刑事上訴,如上訴成功定罪會無效,認為押後本案是合乎邏輯及公平的做法;反之如林上訴失敗,本案便不會作審訊,平衡各因素後終下令把本案無限期押後,直至上訴庭就「7.21案」頒下判決或林撤回上訴為止。
案件編號:HCA2127/2019
編輯:梁君安